中国低空经济政策支持方向与地方补贴政策
<p>近年来,低空经济作为新兴的经济形态,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它以低空空域资源为依托,涵盖了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具有辐射面广、产业链条长、成长性和带动性强等特点。目前,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快速培育阶段,产业环境持续优化,产业链基础良好。在此过程中,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与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形成了强大合力,共同为低空经济的腾飞奠定基础。</p><h2 class="heading-h2">国家政策支持方向</h2><h3 class="heading-h3">夯实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h3><p>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根基。在硬性基础设施方面,国家大力推动完善起降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这包括加大通用机场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一批无人机小型起降平台、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 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同时,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站、充换电及公共测试场以及全空间无人系统等相关基础设施,完善路网、电力等配套设施,增补低空航空气象监测设施,强化通用机场、起降场地等平战转换功能。</p><p>软性基础设施建设同样重要。国家鼓励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布局通信感知一体化低空智联网,开发低空新航行系统。推进低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集成利用卫星导航、物联网、AI 算法、实景三维数字孪生等技术,构建全国城市网格空域数据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统。通过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低空飞行服务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各项飞行数据处理能力。</p><h3 class="heading-h3">增强低空科技创新引领</h3><p>科技创新是低空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国家鼓励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型研究机构,构建 “基础研究 + 技术攻关 + 成果产业化” 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快低空产业核心技术原始创新。</p><p>为推动低空经济产业成果孵化转化,国家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科技创新资源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打造低空经济科技成果孵化器、加速器,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此外,还定期发布低空经济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建设低空经济产业成果 “线上发布大厅”,推动供需精准对接。</p><p>人才是创新的关键。国家鼓励低空领域龙头企业与高校在教学研究、人才培养、专业培训等方面加强协同,培养更多的低空领域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加强内部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满足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引导通用航空人才市场吸引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同时积极吸纳紧缺的创新型教育、科研人才,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储备,完善产业链布局。</p><h3 class="heading-h3">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化商业化应用</h3><p>在产业化方面,国家支持各地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特点,重点培育低空经济链主企业,打造各具特色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带动电机、电池、复合材料、导航通信、零部件上下游企业集聚融合发展。建设低空飞行器检验检测与质量安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空域管理规划、飞行规则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低空产业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低空经济金融服务,扩大无人机保险覆盖范围和商业场景契合度。</p><p>在商业化应用上,引导具备条件的城市开通市内和城际低空客运航线,鼓励利用直升机、eVTOL 等低空飞行器探索拓展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空中摆渡、联程接驳、跨境飞行等,推动低空飞行与轨道、机场等开展联运。围绕低空制造、物流、旅游、农业、应急救援、商贸、教育等重点领域,培育建设标杆场景。围绕群众生活和城市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场景清单制引导,发展低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共服务以及智慧巡检等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p><p>同时,国家注重优化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生态。加大低空制造产业园、低空服务产业园、低空运营保障产业园培育建设力度,推动国防科技先进技术、工艺、材料等攻关成果向低空产业装备领域转化应用,推动航空航天企业积极融入低空经济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完善低空空域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建立完善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确保低空飞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p><h3 class="heading-h3">完善低空经济发展管理体系</h3><p>国家强化低空经济规划统筹,加快制定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晰路线图,编制低空数字空域图,促进低空资源高效配置。优化布局低空交通网络,构建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低空航路航线网络,加快形成服务省际、城际、城市、城乡的 “干 - 支 - 末” 低空航线网络。优化低空经济空间布局,在低空基础设施、飞行器制造、应用示范、运营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打造一批低空经济的策源地和集聚区。</p><p>完善低空经济政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国家加强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和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应用测试基地和适航审定类研究机构。结合传统空管保障体系和通航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航行服务体系构建。优化空域使用管理方式,针对非管制空域简化现行飞行计划申报流程。加强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提高非管制空域的通信导航监视水平。</p><p>加快低空经济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也是重点工作。国家加快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健全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优化航线飞行计划申报审批环节,加快推进飞行计划 “统一窗口、一站式” 办理。建立健全低空安全保障机制,提升低空空域导航、通信、监视等管理水平,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围绕低空新基建、航空器研发制造、有人机与无人机融合飞行等领域,支持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合作,共同参与国内外标准研究制订。构建贯穿低空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验证、运行支持等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标准体系,为低空经济有序发展保驾护航。</p><h2 class="heading-h2">地方补贴政策 —— 以合肥为例</h2><p>合肥市为支持低空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极具吸引力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提出对多个方面进行奖励或者补贴,最高可达 3000 万元。</p><p>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方面,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并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载人 eVTOL 资助 1500 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500 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300 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 3000 万元,同一型号仅补一次。这一政策极大地鼓励了企业积极投入适航取证工作,提升产品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为进入市场奠定坚实基础。</p><p>对于提供试飞、测试、验证等服务的验证试飞场地运营企业,合肥市按照 100 元 / 试飞场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 100 万元。这有助于降低试飞场地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相关企业入驻合肥,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链的完善。</p><p>在载人 eVTOL 航线运营方面,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载人 eVTOL 航线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 50%。其中观光旅游类航线每人 100 元 / 架次,市内交通类每人 200 元 / 架次,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 600 万元。这一补贴政策有助于推动载人 eVTOL 航线的开通和运营,促进低空旅游和交通出行等新业态的发展。</p><p>为推广无人机在物流配送中的应用,合肥市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给予补贴。微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 25 公斤)年飞行架次超过 500 次,按 30 元 / 架次给予补贴;中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 150 公斤)年飞行次数超过 300 次的,按 50 元 / 架次给予补贴;大型无人机(起飞重量超过 150 公斤)年飞行次数超过 100 次的,按 100 元 / 架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 1000 万元。这将有力地推动无人机物流配送业务的发展,提升物流效率,拓展低空经济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场景。</p><p>此外,对获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低空飞行营地,合肥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有相应补贴,补贴额度上限为 10 万元 / 个,单个项目最高补贴 100 万元 。</p><p>除合肥外,其他地方也纷纷出台补贴政策。荆门围绕低空经济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拓展、打造通航+X 模式等领域,出台 13 条支持措施,对低空航空器整机、关键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12%给予一次性补贴等。各地政策虽各有侧重,但都旨在促进本地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p><p>综上所述,从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方向到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都为中国低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环境。在未来,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和完善,低空经济有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在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创新、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各相关企业应抓住政策机遇,积极投入到低空经济的发展浪潮中,共同推动这一新兴产业迈向新的高度。</p><p><br/></p><link rel="stylesheet" href="//bbs.97815.com/source/plugin/wcn_editor/public/wcn_editor_fit.css?v134_UOJ" id="wcn_editor_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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